本市发布2026年各项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

  • 2026-08-24 09:27:54
8月21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2026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


821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2026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明确20267月起,凡在本市参保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6348元,下限为7270元。

 

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之间选择其中,选择上限的每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7269.6失业保险费363.48选择下限的每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454失业保险费72.7。如在上限和下限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缴费基数的20%缴纳,失业保险费按缴费基数的1%缴纳。上述个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每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593.68

 

此外,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产生的补差金额将在2026年9月处理生成,无需单位申报。202612月底前完成补缴的单位,不计征滞纳金。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低于2026年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缴费的需补差,无需申报调整缴费基数;已2025年缴费基数限标准缴费的,且有意愿按2026年度上限标准缴费的,需向税务部门重新申报月缴费基数并补差202612月25日前完成补缴的个人视为按时足额缴纳,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