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用电分摊办法

  • 2023-12-27 08:26:05
小区公共用电分摊办法1、住宅楼内电梯运行电费要单独装表计费,由物业管理区域内或该幢住宅楼实际使用电梯的业主、使用人按每户专有部分建
小区公共用电分摊办法
 
1、住宅楼内电梯运行电费要单独装表计费,由物业管理区域内或该幢住宅楼实际使用电梯的业主、使用人按每户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据实平均分摊。
用户应交公摊电梯运行电费计算公式:
用户应交公摊电梯运行电费=(分类目录电价×电梯表计总电量÷该幢住宅楼内总建筑面积)×实际使用电梯的用户专有部分建筑面积。
 
2、物业管理区域的路灯、楼道等公共照明、绿化养护、园林水池喷泉,以及喜庆、宣传、装饰、公共损耗(变压器损耗、线路损耗等)水电费等,单独装表计费,由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业主、使用人按每户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据实平均分摊。注:小区所有公共用电公摊电费由小区内所有业主(含在住、未入住、未装修、空置房)按业主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据实分摊)
用户应交公摊电费的计算公式为:
用户应交公摊电费=(分类目录电价×公共用电表计总电量÷该物业管理区域内总建筑面积)×用户专有部分建筑面积。
 
3、物业管理区域二次供水用电费用,由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使用人按用水量据实分摊。
用户应交二次供水公摊电费计算方式:
用户应交二次供水公摊电费=(分类目录电价×二次供水表计总电量÷物业管理区域内用户分表用水量总和)×用户表计用水量。
 
4、供电专业经营单位因故停止供电时,物业管理区域内启用自备发电设备所产生的油耗等费用,剔除已按目录电价标准向业主、使用人收取电费外,差额部分由所有业主、使用人按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据实平均分摊。
 
5、每月5日前物业服务中心将合计上月公摊用电相关费用并在楼栋公告栏内公示,业主、使用人(含未入住业主)须在每月的10日前将上月各项公摊电费缴清。如在应交款期内未收到业主、使用人的付款,物业服务中心将以交款最后期限的第二天起按该缴费总金额每日加收1‰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