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事故界定分级3类标准,强烈建议收藏

  • 2022-09-15 13:29:00
0101 重大事故1)物业管理区域内因发生火灾、水患或物业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房屋损毁的。2)工作人员因集体(3人及以上)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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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重大事故

 

1)物业管理区域内因发生火灾、水患或物业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房屋损毁的。

2)工作人员因集体(3人及以上)拒绝上岗,造成物业服务停滞。

3)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群体性打架斗殴事件(业主与物业服务人员之间、员工之间)。

4)工作人员在岗期间重伤或者死亡的。

5)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抢劫、伤害、破门盗窃等恶性刑事案件、涉黑及涉黄赌毒等重大案件的。

6)群体性(5户以上)业主/物业使用人室内、车内财产被盗案件,车位内发生10辆以上车辆被水浸、划伤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7)因物业服务原因造成业主/物业使用人群体(5人以上)到有关行政部门、公司总部、地产公司及市政道路等处围堵、静坐上访、拉条幅的。

8)因物业服务不善,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9)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主要共用设施设备发生被盗、损坏或故障等非市政部门原因造成整栋断水、断电、断气、电梯停运等事故,在12小时内未解决的。

10)因专业公司的行为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10000元及以上经济损害的。

11)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期间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10000元及以上人身、财产损害的。

12)因电梯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的。

02

较大事故

 

1)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主要共用设施设备发生被盗、损坏或故障等非市政部门原因造成整栋断水、断电、断气、电梯停运等事故,在6小时内未解决的。

2)因物业服务原因造成管理区域内发生的治安事件。

3)5户以下业主/物业使用人室内、车内财物被盗,车位内发生10辆以下车辆被水浸、划伤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4)业主/物业使用人(5人以下)到有关行政部门、公司总部、地产公司上访投诉的。

5)专业公司工作人员擅自离岗,影响物业服务质量的。

6)业主资料或公司机密文件因管理不善出现丢失、外泄、损坏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7)因专业公司的行为给业主造成5000元-10000元经济损害的。

8)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期间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5000元-10000元人身、财产损害的。

03

一般事故

 

1)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反业主公约或相关法律、法规,未劝阻制止且未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汇报,造成企业形象受损的。

2)物业管理企业因疏于管理导致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存在不安全因素造成业主/物业使用人损害的且受害人起诉请求物业管理企业赔偿损失的。

3)物业管理区域内因未执行工作流程制度出现工伤事故的。

4)工作人员因服务态度与业主/物业使用人产生纠纷造成恶劣影响的。

5)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公司财产被盗或其他非正常损耗损失的。

6)因工作人员采取非常规手段催收费用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且受害人起诉请求物业管理企业赔偿损失的。

7)因专业公司的行为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5000元以下经济损害的。

8)因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期间给业主/物业使用人造成5000元以下人身、财产损害的。

9)由于管理瑕疵给业主/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因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且受害人起诉请求物业管理企业赔偿损失的。

10)业主/物业使用人、非业主/非物业使用人、其他车主/车辆使用人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因管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或者损坏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管理不善:

  • 不按规定发放、查验停放凭证;

  • 停放设施不完善;

  • 发现他人损坏或者盗窃、抢劫车辆,未采取适当措施阻止和报警;

  • 未按公示的车辆管理制度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

  • 其他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