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建忠:以良法善治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 2019-09-16 08:46:36
本文系沈建忠会长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法律政策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成立法律政策工作委员会,是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而做出的一项重大决定,也是为了推进物业管理行业法治化、规范化进程,为物业管理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重要举措,可以说是中国物协发展过程中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有利于从协会层面加强法律政策协调,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工作机制,有利于汇聚行业内外的各方资源,突出重点,强化行业法律方面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破解制约行业发展的法律政策问题,包括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推动物业管理行业良法善治,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行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全过程当中去,推动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关于法律政策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我提三点要求:

 

要提高政治站位

 
 
打铁还需自身硬,委员会的成员都是熟悉法律政策方面的专家,业务非常熟悉,经验也很丰富,但要担当行业全面推进法治化、规范化发展的重任,还必须加强自身建设。要深刻领会和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判断、新观点、新部署,提高对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性的认识。中国要实现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实现温饱型向高品质生活的转换,就必须坚持法治为引领,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物业管理行业作为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政策工作委员会作为专门的组织,要根据国家法治建设的要求,做好顶层设计,成为行业法治建设的引领者。

 

从问题导向着手

破解行业法律政策方面的突出问题

 
 

当前,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法律意识薄弱,纠纷增多。如物业服务企业阻碍法院强制执行、消防中控室未按消防法配置管理人员、新旧物业交接过程中群体事件,包括近期大家关注的高空坠物、儿童在小区公共场所触电身亡等引发的物业服务企业法律责任等,可能有很多的客观原因,但确实缺乏有效的应对措施而陷于被动。

 

二是很多法律规定缺乏权威解释,责任边界模糊。如某地对自行封阳台的诉讼,一审胜诉,二审又反转。原因是对阳台作为专有部分,业主的处置权边界到底在哪里有不同解读。另外对拒交物业费到底是什么性质的行为也有不同认识,有的把它作为物业服务企业和欠费业主之间单纯的经济合同纠纷。我支持把拒交物业费认定为一种严重的失信行为,因为物业费是为公共设施、公共配套服务而设立的。拒绝交费侵害的是交费业主的利益,就是侵害了公共权益。另外,管理规约到底具备什么样的约束力?现在的规约文本五花八门。小区内利用公共设施所获得的经营性收入属于物业公司吗?法律政策工作委员会需要对很多模糊性的法律问题进行权威性解释,给出指引性的意见。

 

三是行业参与度低。在全国、地方的立法、政策制定过程中企业诉求声音很小。做得比较好的是上海。他们意识到物业管理是社区治理的重要抓手,必须引起重视,出台了很多政策,其中拖欠物业费、维修资金行为被列入不诚信的范畴。订立了三条原则:谁监管行业谁负责、谁主管市场主体谁负责、谁收费谁负责。各个部门各司其职。上海的精细化管理,给上海这座城市面貌带来了巨大变化,物业管理做出了巨大贡献。我们行业声音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缺乏对相关法律、政策的系统性研究,对行业转型中突现的司法实践问题认识滞后。这三方面的问题,有待于法律政策工作委员会汇聚行业智慧,各个击破。


发挥好法律政策工作委员会

组织协调的作用

 
 
 
一是尽快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利用中国物协网站、公众号等媒介建立信息交流平台,便于各会员及时了解掌握行业内外最前沿,最有价值的法律资讯。

 

二是发挥委员会法律专家智囊团的作用。开辟类似于“丁香医生”的栏目,为行业提供高质量的法律咨询服务。对企业特别是会员单位涉及到的各类案件、纠纷,组织专业的法律力量,尽可能给予法律的援助,降低司法讼诉成本,为企业提供更精准的法律服务。非常高兴看到委员会工作计划内按照总书记“一个不能少”的精神,积极面向中小企业、贫困地区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开辟绿色通道,让边远地区和中小企业能够享受到法律政策的阳光雨露。

 

三是对法律细则、法律责任不清晰的关键问题,要形成专题、组织攻关,提出指导性、指引性意见。如仲裁一裁终局、调诉对接机制、小额群体诉讼,地方立法中涉及的边界责任等行业关注度高的问题,提供专业的指导意见。对典型案例,不管判胜判负,进行解剖分析,形成案例汇编供企业参考,避免再犯同类型错误。

 

四是要鼓励和支持行业内外法律专家参与到各级立法、政策性研究制定过程中去,提出我们的意见和建议,委员会应该做好基础性的服务工作,比如很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物业管理方面的提案,需要相关数据和判例作为支撑,委员会就可以发挥这方面的特长,为其提供相关背景资料。

 

五是在法律政策宣贯和推动实施方面发挥特殊作用。比如,法律政策普法教育如何进社区,委员会可以好好研究一下。可以编写相应的宣贯手册,利用网络平台开展远程的法律政策解读,利用漫画、宣传画及抖音等自媒体工具开展形象的教育,组织开展系统性、针对性、有效力的法律政策教育和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加快推进行业法律专业人才建设。法律政策工作委员会要把这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上。

 

六是要做好前瞻性的法律政策研究工作,也就是华为的“备胎计划”要在行业落地。要针对行业未来发展可能遇到的问题,比如企业上市、并购中的法律问题和企业信用管理,建立、推动、完善调解、仲裁、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等,委员会要利用自身优势组织调研,为行业提供战略性、科学性、预见性、创新性的意见。

 

最后,三个词送给委员会作为共勉。一是团结,委员会成员来自各个方面,难免有一些不同的观点和意见,要讲政治、谋大局、勤沟通、深合作,内部可以讨论、辩论甚至争论,对外要坚持传播正能量,引导正面的法律舆论导向。法律概念搞错了,就像假新闻“八种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很容易混淆误导。二是奉献,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及单位要勇于担当,既然报名参加了委员会,就要出心、出力、出活,大家都是怀着热情,带着情怀参与到这个群体中来,很多工作都是义务性的。希望大家主动、积极承担各项工作任务,甘心为行业发展做好幕后英雄。当然,法律政策工作委员会也可以考虑激励机制,对那些为行业的法律政策建设做出了特殊贡献的、流血流汗的、冲锋陷阵的先进工作单位和个人,给与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三是进取,委员会的工作没有先例可循,希望委员会要有开拓创新的精神,在能力建设和法律咨询服务等方面探出新路子、开辟新局面,希望委员会能够后来居上,事事有亮点、年年有特色,为协会各个分支机构起到示范、标杆作用。

 

最后,希望大家尽心尽力扎实工作,写好物业管理行业法治化、规范化进程这篇文章,为推动物业管理行业法治建设,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不懈努力!

 

本文系沈建忠会长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法律政策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